黔招考普〔2009〕41号
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民用
航空飞行学院在我省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
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30名,招收空中乘务专业学生20名,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民航招生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民航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的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自荐标准的考生不得报名。
三、组织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招飞初检。
四、请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所属招生考试机构及各中学。
附件:1. 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贵州省招收飞行
技术专业学生的实施方案;
2. 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贵州省招收空中
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航 招生 通知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 2009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70份
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贵州省
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实施方案
随着民航运输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大量飞行技术专业人员,根据民航2010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实际情况,2010年我院将面向全国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000多名。为此,2010年我院拟计划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30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飞计划
2010年我院计划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3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我院飞行教师、海南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0年贵州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只招男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187厘米,女生身高168-175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考生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市(州、地)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汇总名单《2010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学员考生名册》(附件1)报我院。
2、我院将派员在各相关市(州、地)设点,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附件2),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
3、我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考生须缴纳面试体检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者于高考后一周进行身体复检。
7、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院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体检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女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75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CM-110)公斤±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
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附表:1. 2010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
考生名册;
2. 各市(州、地)设点初检安排表;
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
检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3478、5183478(传真)
联 系 人:郑老师13508016966.宋老师13330862025
2010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名册
县(市、区)招办(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此名册由各市(州、地)招办填写,初检交我院带队老师。
各市(州、地)设点初检安排表
各市(州、地) |
初检时间 |
初检地点 |
备注 |
遵义 |
2009.11.20.上午 |
市招办通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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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 |
2009.11.22.上午 |
地区招办 通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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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 |
2009.11.24. 上午 |
市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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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 |
2009.11.26. 上午 |
招办通知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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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 |
2009.11.30. 上午 |
都匀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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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 |
2009.12.01.上午. |
招办通知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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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 |
2009.12.03. 上午 |
地区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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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安顺 |
2009.12.5-6.全天 |
贵阳市招办通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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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省 市 县(区) 学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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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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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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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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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免冠
照片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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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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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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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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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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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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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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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1: 2: |
家长
意见 |
签名: |
学
校
意
见 |
上期期末考试成绩 |
数学 |
语文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生物 |
班主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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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飞
行
学
院
填
写 |
身 高 |
厘米 |
体 重 |
公斤 |
视 力 |
左: |
右: |
英语水平
(大学生) |
|
面试意见 |
签名: |
考
生
须
知 |
1.高中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填写上学期期末成绩,大学生不需填写。
2.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面试。
3.参加报名面试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大学生须有英语等级考试分数证明。
注:凭此表参加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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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年 月 日
2010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贵州省招收空中
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的实施方案
随着民航运输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大量航空服务专业人员,为此, 2010年我院拟计划在贵州省招收空中乘务专业学生20名、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5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旅游管理知识及较高文化素养,受专业训练的民航空中乘务员及空中安全保卫人员,学制三年。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符合贵州省2010年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文、理科应、往届考生,限考英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男生身高175厘米至182厘米;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女生身高164厘米至172厘米;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5厘米至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
三、录取程序:凡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两张正面免冠一寸近照,报名后参加面试,面试后接到体检通知者方可参加体检。对面试、体检合格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发给可报考相应专业的合格通知书,考生按书面通知填报相应专业,并结合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四、招收人数及收费标准:空中乘务专业20名(性别不限),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5名(只招男生)(以上两专业招生人数最终以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报名面试费30元,体检费220元(面试合格学生方能参加体检);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批文执行。
五、报名、面试、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12月24-25日
2、地点:贵州省军区第一招待所(贵阳市南厂路)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3478、5183478(传真)
联 系 人:郑老师13508016966 宋老师13330862025